股权转让后谁来承担实缴义务

股权转让后谁来承担实缴义务【股权转让后谁来承担实缴义务】
按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该股东与受让人应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
但如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则由该股权受让人作为公司的新股东先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后向原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还要实缴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股权的转移,也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股权转让后接受该股权的新股东,其在公司股权具有比例,和股权转让前的股东所转让的股权比例相等 。受转让的新股东不必要另行向公司出资(实缴) 。当然,股权转让的双方之间财产交割,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公司无关 。
股权转让的是实缴资本部分还是注册资本都可以,实缴资本是注册资本的一部分或全部,即企业经过验资认定的实际已缴的注册资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 。
股权转让怎么明确实缴实缴是有审计机构出具实缴审计报告的,工商管理局也可以查询是否实缴
股权转让是实缴资本还是认缴资本是实缴资本金,如果只认缴没有实缴,企业有权催缴,还有权采用法律手段强制缴纳资本资,因此,如果未实缴出资,就谈不上股权,企业不会认定你为出资人,更谈不上享有股东权利了,因此只有你是股东的情况下,才可能进行股权转让 。才可能得到企业子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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