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 , 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 , 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 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 , 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 , 需要补充侦查时 , 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强化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什么】【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 , 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 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 ,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 , 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 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推荐阅读
- 护理专业学生可以考医师资格证吗
- 什么阵型克制451
- 学校补课收费合理吗
- 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肩宽
- 有粉坨了怎么吃好吃
- 纳豆机做纳豆时用不用在锅底放水
- 绊线钩怎么用
- 怎样与自家保家仙交谈
- 预约购票一定能买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