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
【广东投案自首的条件】4、可供自首的对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
推荐阅读
- 人生哲理100句大全
- 儿童心理健康测试题
- 改变不了别人就改变自己的说说
- 学五笔打字的技巧与方法
- 可颂要烤多久
- 红葡萄酒什么牌子好喝
- 孩子成绩差怎么解决 孩子成绩差咋办
- 冰淇淋蛋糕是冰淇淋还是蛋糕,冰淇淋蛋糕和普通蛋糕的区别是什么
- 小孩子13岁叛逆严重打妈妈 13女孩叛逆打妈妈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