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萤石网络与海康存储、海康科技的关联交易在未来预计将存续 。
不难发现,在2020年之前,萤石网络并没有自主生产线,完全依赖于控股股东海康威视控制的企业海康科技为其生产产品 。在2020年产线切分之后,萤石网络仍存在向关联方采购的情况,且交易预计仍将存续 。
1.3 2019-2021年,海康威视及其关联方均系第一大客户合计贡献12.67亿元营收
再观萤石网络的关联销售情况,2019-2021年,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关联方均系萤石网络的第一大客户 。
据招股书,2019-2021年,海康威视及其关联方均系萤石网络的第一大客户,萤石网络对其的销售金额分别为2.15亿元、5.24亿元、5.27亿元,占比分别为9.1%、17.03%、12.44% 。
在2019-2021年,海康威视及其关联方为萤石网络合计贡献12.67亿元营收 。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异像同样引起了上交所的关注 。
据首轮问询回复,由于2020年之后,萤石网络的关联销售大幅上升,上交所要求萤石网络上述关联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向萤石网络采购智能家居产品的原因及用途、对外销售的情况 。
对此,萤石网络称,萤石网络组装生产线切分之前,于2019年,萤石网络智能家居产品均系委托海康科技进行生产 。合作的主要模式为,子公司杭州萤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软件”)向海康科技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后,由海康科技生产智能家居产品并售回萤石网络,并由萤石网络对外销售 。对于部分由海康科技或其他关联方维护的销售渠道,海康科技在生产智能家具产品后,由其直接进行销售或销售给关联方进行对外销售 。在此种模式下,萤石网络在合并报表层面对海康科技构成关联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产生相关收入 。
至2020年初,萤石网络切换为自主生产模式后,萤石网络对海康科技由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变更为对关联方直接销售自主生产的智能家居产品,故使得萤石网络关联销售智能家居产品收入金额增长较大,计算机软件产品销售则在2020年仅剩少量收入 。2021年,萤石网络不再存在对关联方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情形 。
上述情形可知,2020年及以后,因萤石网络对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内容由主要为计算机软件产品变更为智能家居产品,相关销售额中包含了智能家居产品中除软件外的硬件部分,因此使得关联销售金额有所增加 。
换句话说,2019-2021年,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关联方均存在为萤石网络销售其智能家居产品的情形,且均系萤石网络的第一大客户 。
1.4 截至2021年,萤石网络境外经销业务仍依赖控股股东海康威视
据首轮问询回复,萤石网络表示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向萤石网络采购智能家居产品的原因及用途,包括境外市场经销业务、境内市场解决方案配套产品、境内市场运营商业务 。
在境外市场经销业务方面,报告期期初,萤石网络在海外的部分区域尚未设立子公司,海外部分区域的销售需要通过海康威视的海外子公司予以经销 。此外,由于北美市场等部分境外地区,存在个别经销商对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业务规模和合作历史要求较高,而萤石网络成立时间较短、资产规模有限,经海康威视推荐短期内仍无法通过该等经销商的认证或认可的情形 。因此,2020-2021年,萤石网络仍然存在通过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境外经销智能家居产品的情形 。
2020-2021年,萤石网络通过关联方境外市场经销的金额分别为2.57亿元、2.1亿元 。
在境内市场解决方案配套产品方面,萤石网络的智能家居摄像机、智能门锁、智能控制、其他智能家居产品与海康威视的部分行业解决方案有协同效应,两者的产品协同销售,由海康威视签约一并销售予房地产客户 。对此,萤石网络表示上述境内市场解决方案配套产品销售预计会长期存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