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父子关系协议书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儿子与父母产生矛盾 , 发誓永不相认 , 断绝来往 , 还签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 , 这在法律上 , 有效吗?

近日 ,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赡养纠纷案 , 告诉你答案:无效!男子余某 , 与其父母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 , 并不断激化 , 无法调和 。
【脱离父子关系协议书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1993年4月 , 在村干部的见证下 , 余某和其父母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协议》 , 约定余某不继承其父母的财产 , 也不承担对其父母的赡养责任 , 其父母的所有赡养事宜 , 由余某的其他四个兄弟承担 。
2020年初 , 余某的父亲生病住院 , 两次大手术 , 余某均未探望 , 也没有承担医疗费 。
2020年12月 , 余某父亲去世后 , 其母亲将余某告上法庭 , 要求其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 , 并承担医疗费的五分之一 。
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受理后 , 曾多次组织调解 , 做余某的思想工作 , 余某均以签订有协议为由 , 拒绝承担其母亲的赡养义务 。
最后 ,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无效 , 判决余某每年支付其母亲3000元赡养费 , 并承担其医疗费的五分之一 。
对于此案 , 该如何看待?周律师认为:

一、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属百思特网自然血亲关系 , 双方的权利义务 ,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 既不能通过协议、声明登报等方式解除 , 也百思特网不能利用法律的手段解除 。父子、母子关系 , 属于自然血亲关系 , 一旦成立 , 是不可能解除的 , 也是无法解除的 。
双方的权利义务 , 也随着这种自然血亲关系的产生而确定 , 不能解除 。
通过登报声明、协议等 , 断绝父子关系 , 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在新中国成立前 , 特别是民国时期 , 比较常见 。
但是 ,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 , 是不能解除的 。

二、本案中余某与其父母签订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 , 因其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违背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 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因此 , 余某通过签订协议 , 以不继承父母财产为由 , 免除其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是无效的 。
它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 还违背了公序良俗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 余某的这种行为 , 与传统道德 , 也是格格不入的 。

三、赡养父母 , 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 , 余某应当依法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如前所述 , 余某不能通过声明、签订协议的方式解除父母关系 , 也不能免除其依法赡养父母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 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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