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
(一)公诉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审判的案件 。
(二)自诉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是什么】【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 , 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 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爱刨根生活网」www.aipaogen.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豆蒸肉块的家常做法
- 保养卵巢的方法
- 货车出车的吉利话
- 宝来车长多少米
- 小学生的进步格言
- 微冻室的肉可以放多久
- 行道迟迟的迟迟是什么意思
- 简述中国古代雕塑的发展历程
- 鲁迅笔下的革命
- 1男N女的古代言情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