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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适用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房屋的协议与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如不动产抵押协议等)均可适用预告登记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 , 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 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
【预告登记适用范围如何确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 , 预告登记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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