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症状
大家都知道心脏病是一个很难完全治疗的病症 , 很多心脏病人来医院治疗一段时间 , 基本康复,出院后没多久,又出现复发的症状 , 心脏病固然那么难以攻克,那么妊娠合并心脏病呢?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发病率为0.5%~3.0% , 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前3位死因之一 。妊娠合并心脏病包括既往有心脏病病史的妇女合并妊娠 , 常见为先天性心脏病、瓣膜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结构异常性心脏病以及非结构异常性的心律失常等;也可以是妇女妊娠期间新发生的心脏?。?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和围产期心肌病等 。
妊娠期和分娩期血流动力学的改变将增加心脏负担,贫血、低蛋白血症和感染等不良因素可以导致心功能下降 , 双胎、羊水过多和子痫前期等产科因素可诱使心脏病加重 , 可出现心力衰竭(心衰)、恶性心律失常、肺动脉高压危象、心源性休克和栓塞等危及母儿生命的严重心脏并发症 。孕期保健工作中要关注孕产妇的心脏情况:
对所有确诊或疑似先天性或获得性心脏病的妇女,尽可能在孕前进行风险咨询和评估;
【妊娠合并心脏病症状】所有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均应接受妊娠风险评估;
对孕后新发心脏病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应行心脏相关的辅助检查;
心脏病高危患者应接受多学科诊治和监测;
对心脏病患者孕期应加强母儿监护,应能识别严重的心脏并发症并及时会诊和转诊;
对合并有遗传关联明显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肌病的患者,有条件时应提供遗传咨询,并关注胎儿心脏的发育状况;
对心脏病患者要根据心脏病种类和心功能分级选择合适的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
围分娩期要重点保护心功能并预防感染 。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母体以及胎儿的影响非常大,怀孕期间,心功能的负担增加,母体未必能承受 , 那么心功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衰退,甚至衰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