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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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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萌说ノ怀醮问敌欣投贤贫然蛘吖衅笠蹈闹浦匦露┝⒗投贤保?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ㄈ┝┝⒍喂潭ㄆ谙蘩投贤? ,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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