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 。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 , 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 。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已婚也可补办) 。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 , 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