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一年几次

探视权的次数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双方约定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
一般每个月一两次,或者每周一次等,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 。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
【探视权一年几次】【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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