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是否属于赠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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