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是如何执行

【管制是如何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 。根据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公安机关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