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并立功的如何处理

自首并立功的处理有以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 , 犯罪较轻的 , 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 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 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 , 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 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 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 , 可以减轻处罚 。
【自首并立功的如何处理】第六十八条规定 ,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 查证属实的 , 或者提供重要线索 , 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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