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属于什么编制 街道和居委会属于什么编制

没有编制
居委会没有编制 。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是社会工作者 , 工作职责是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 爱护公共财产 , 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 调解民间纠纷 , 协助人民政府或者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
居委会没有编制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 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 , 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 。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
1954年12月31日 ,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 1980年1月19日重新公布 。据此 , 首先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了居民委员会 , 以后又逐步在镇和乡政府驻地的小集镇设立了居民委员会 。
1989年12月26日 ,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2017年3月15日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 , 本法中第四章“非营利法人”中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 , 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
【居委会属于什么编制 街道和居委会属于什么编制】2018年12月29日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 表决通过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 ,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 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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