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如何申请再审

【行政诉讼如何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认为有错误的 ,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 , 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同时 , 当事人申请再审 , 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 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 ,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 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 , 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 , 认为需要再审的 , 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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