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刑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
推荐阅读
- 死亡很久了证明去哪开
- 易燃易爆场所中不能使用什么工具
- 收假是放假的最后一天吗
- 汽车车门上锁后为什么还可以开启
- 单身妈妈生的孩子要怎么上户口
- 梦见捡钱是什么意思 梦见捡钱是什么意思?
- 面包保存的正确方法 面包保存的方法
- 华皓的寓意
- 结婚红包什么时候给合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