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草案1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家庭教育法草案1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实施家庭教育过程中,不得对未成年人有性别、身体状况等歧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同时,我国拟立法规定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 。
 
       家庭教育法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 。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 。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 。草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 。
这个草案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家长的教育方式,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是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设置的又一道护身符 。如果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受到社会上其他人的伤害,那这个草案就是限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 。
     大部分的父母都是爱自己的孩子的,但并非所有父母都是这样 。今年5月的抚顺虐童案还历历在目,一个6岁的小女孩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和母亲的男朋友虐待了3个月,热水浇头,钳子拔牙,全身多处骨折,这个可怜的孩子在被虐待期间遭受的非人待遇让人震惊!当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时候,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国家需要适当的干预家长的行为 。草案的提出是保护这些处于弱势群体的未成年人,给监护人以震慑,限制监护人的行为,如果监护人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国家可以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对未成年人起到了双重保护的作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