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范围 对象 图解 2023广州限行规定( 二 )


(三)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
流花地区: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以西;
南面: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 , 不含)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 , 不含)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以南 。
(四)每天6时至9时及1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
(五)每天7时至20时禁止行驶的路段:洛溪大桥 。
(六)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路段: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段) 。


02
0.6吨以上(含0.6吨)至1.5吨以下(不含1.5吨)外市籍货车限行时间、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
(二)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


03
1.5吨以上(含1.5吨)至5吨以下(不含5吨)货车限行时间、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
(二)全天禁止行驶的路段:内环路及其放射线、洛溪大桥、东风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中山路(中山一立交至南岸路口) 。
(三)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行驶的路段:黄埔大道(中山一立交至东环城市快速路段) 。
(四)本通告第一条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


04
5吨以上(含5吨)货车限行时间、范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广州市籍货车行驶市中心区区域 。
(二)每天7时至22时禁止外市籍货车行驶的区域:
市区[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太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以北路段)南往北方向]:
东面:开创大道(广深高速公路至广园快速路段 , 不含)、广园快速路(开创大道至石化路段)、石化路(不含)、黄埔东路(石化路至港湾路段 , 不含)、中山大道东(港湾路至大观路段)、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东至东圃大桥段)以西;
南面:南环城市快速路(西环城市快速路至丫髻沙大桥段) , 珠江(丫髻沙大桥至洛溪大桥、至南沙港快速、至仑头隧道、至长洲岛、至东圃大桥段 , 海珠区南面、生物岛和长洲岛北面)以北;
西面:广清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以南路段)、增槎路(不含北环高速公路至广清高速公路段)、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路段)、西环城市快速路以东;
北面: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开创大道路段)以南 。(三)本通告第一条和第三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限制行驶的时间和范围 。


05
其他注意事项


1、市中心区区域范围均指所有货车限行时间、范围中第(二)项所定义的范围 。
2、上述路段除特别注明外 , 均含所指的道路 。
3、货车是指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 其中有吨位数的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吨位数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吨位数的牵引车 。如5吨以上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
4、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 , 还须遵守广州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
5、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
6、违反规定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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