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海里相当于多少公里 一海里是多少公里

看到好多媒体文章说,美国现在的领海宽度只有3海里,而且拒绝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承认《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国家12海里领海权 。这真的吗?

从人类开始进行海洋活动的时候,就逐渐形成了领海的观念 。早在16世纪初,荷兰法学家范.宾克斯胡克就这样定义领海的概念:武器力量终止之处,即陆上权力终止之处 。通俗点儿说就是“领海在岸炮射程范围之内 。”

在风帆舰时代,前装滑膛舰炮的射程大约就是1里格,约3海里,5.55公里 。这就形成了早期的领海宽度标准,即“3海里原则” 。此后包括范.宾克斯胡克的后辈,胡果·格劳秀斯等人也多次在其海洋法著作中对这一原则进行了表述,也得到了包括英国、美国、西班牙等海上强国的共同认可 。

3海里领海的划定标准,对于海军强国来说是有利的,而对于普通沿海国家是不利的 。到了二战以后,反殖民地和反霸权主义斗争日益高涨,人们意识到海洋和陆地一样同样蕴藏丰富的资源,特别是随着人类进入石油时代,海底石油和其他资源的开发逐渐变得红火起来 。这是大多数沿海国家开始追求更大的领海权益 。

在1982年4月,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以130票赞成、4票反对、17票弃权,通过了被誉为当今世界"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按照公约规定,各国可以主张最高12海里的领海基线、领海毗连区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在领海内主张国的权利神圣不不可侵犯 。

由于美国拒绝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是就有很多人认为美国仍保留3海里领海,不承认12海里领海权 。其实这是个老黄历,现在完全就是谣传了 。

美国自己的领海早就是12海里了 。美国拒绝签署《海洋法公约》,并不是他们反对12海里的领海权 。在1983年,美国政府发布了《美国的海洋权益主张》,明确反对并拒绝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要原因是美国反对《公约》第十一章的深海资源开采的国际惯例和约束规定,美国主张可自由开采深海资源 。

同时,美国宣布遵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其他条款,包括领海权的设定和航行权的规定 。在1983年,美国首次宣布其领海宽度为12海里,领海线划定采用海岸低潮线外推12海里,也主张拥有12海里的毗连区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 。同时美国也承认其他国家的对等同类领海和专属经济区 。美国的这一主张与《国际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是相符的 。

美国现在经常闯入别国领海,大搞“航行自由”行动,涉及领海权的争议,主要不是12海里的领海宽度,而是对别国划定领海基线法则的分歧 。

美国单方主张按照“海岸低潮线外推12海里”划定领海,而很多国家是按照直线基线法划定领海,就是将海岸线外面的岛屿间直线相连划定领海,直线法的领海范围比较大,例如我国西沙群岛就是以直线基线法划定的,外围几个岛屿的内部全都是中国领海 。但美国就是不承认,他们认为按照海岸低潮线划定,西沙群岛的内部应该是公海 。

因此,美国海军屡次以领海基线分歧为理由侵入我西沙领海 。这其实是一个很无耻的强盗逻辑 。因为临海国家都有权按照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划定领海,而且直线基线法划定领海也是《国际海洋法公约》允许的,中国在西沙群岛所划定的领海范围,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

【12海里相当于多少公里 一海里是多少公里】美国海军打着维护航行自由的名义,恶意否定他国的领海权,派军舰闯入别国领海,去进行宣显所谓的的“”无害通过”和“航行自由”,其目的显然不单纯,是霸权主义的体现 。美国军舰闯入西沙群岛,完全是一种肆意的挑衅行为,严重侵犯了我国的海洋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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