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与红楼梦的故事 曹雪芹与红楼梦( 四 )


雍正皇帝的这个朱批特谕表明,虽然他对曹“乱跑门路”是十分不满的,但是雍正对曹的好意体恤、亲密关怀还是读得出来的 。
雍正四年(1726),曹负责操办的缎匹衣料质量“粗糙轻薄”,受到赔偿并罚掉一年俸禄的处分 。不久,雍正穿的石青缎褂褪色,经查又是江宁织造的产品,结果又罚掉曹一年的俸禄 。曹一次又一次地失职,导致了雍正对他越来越不满和失望 。
雍正并没有就此将曹问罪,决定将他召回北京当面考察和训诫 。雍正五年五月传旨,命苏州织造高斌不必回京,他所督运的缎匹由曹送来 。不料曹在督运织造缎匹的途中,又在山东长清县等处勒索费用,骚扰驿站,终于招致雍正“龙颜大怒” 。十二月初四,雍正下令将曹等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 。
在曹被撤职受审的时候,雍正又得知曹转移财物,企图隐蔽,于是新罪旧账一齐算,雍正五年《内务府满文上传档》记载:十二月二十四日传旨查封曹家产 。他命令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家中财物封存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捉拿 。
范时绎接到谕旨,立即将曹的管家数人拿下,关押审讯,所有房产财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存 。第二年二月,新上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将曹江南家产人口查明接收,曹在京城的家产人口,也由内务府全部查封 。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戴上木枷示众 。
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门外曹家旧宅,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 。这一年,曹雪芹刚18岁 。曹雪芹从赫赫扬扬的官宦世家,坠入“绳床瓦灶”的地步,特别是由于他亲身经历了家庭的衰败破产,这一急剧的转折,对曹雪芹来说甚为痛苦 。如果曹家不是这样的结局,曹雪芹没有这样的经历,那么,很可能也就没有世界名著《红楼梦》 。
【曹雪芹与红楼梦的故事曹雪芹与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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