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拘留多少天
【危害公共安全罪拘留多少天】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在特殊情况下,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那么拘留是时间是三日;如果有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那么拘留的时间可能是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 , 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 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 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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