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要什么材料
公有住房使用权过户的,房产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 , 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
(六)过户申请书 。
过户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过户,并提交经公证的代理履行承租房屋义务的保证书 。
【使用权房变更承租人要什么材料】没有符合过户条件的,出租人可以收回该公有住房使用权 。
以上关于本文的内容,仅作参考!温馨提示:如遇健康、疾病相关的问题,请您及时就医或请专业人士给予相关指导!
「爱刨根生活网」www.aipaogen.com小编还为您精选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五毒月行房了怎么办
- 厨房暗怎么装修
- 土地使用权纠纷前置怎么解决
- 没交房的房子可以卖出去吗
- 拖欠房租可以报警吗
- 权利性质存量房什么意思
- 租房押金可以退吗
-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事项
- 买房时需要请专业评估人员吗
- 新房入伙的8句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