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疏散照明( 五 )


5、系统自检:系统主电持续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30~180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系统主电持续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
6、应急转换控制
在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强制使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切换和应急投入的手自动控制装置 。
在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切换和应急投入要接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控制 。
示意图: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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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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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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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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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安装要求:
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既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
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 。
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标志灯具 。
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烧装修材料上 。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
1、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200mm;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 。
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角及伸出的固定件 。
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不宜大于3mm,与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 。
4、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网场所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 。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
1、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面墙上 。
2、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1~2m之间侧面墙上 。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和应用 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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